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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章 死鱼烂虾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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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生活,阅历,会把一颗透着锋芒的砾石打磨成一颗保护自我的鹅卵石。谁可曾知道,其实每一颗鹅卵石当初,曾经都是有棱角的。

  至少从小被保护的很好的慕婉,她就是棱角分明。只不过,今天的她将棱角收藏了起来,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,泪眼摩挲。

  5月25日,天气雨。

  朦朦胧胧的小雨遮盖了视线,让这世间万物,蒙上了一丝凄凉。

  有着十岁身体的小萝莉,穿着黑色的套装,戴着黑色的帽子,远远的看着送葬的队伍。

  慕婉,在今天,做了一件人间大多数的人,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。

  她,参加了自己的葬礼。

  慕家人丁凋零,她是独生女,所以参加葬礼的人数并不多。慕伯父在春城寸土寸金的高档墓园中,买了最上风上水的豪华墓地,占地足足有两百多平方米。

  一行穿着黑衣的殡葬人员,抬着沉重的楠木棺材。硕大的棺材,内部却空荡荡的,只有慕婉的一件衣服。

  送葬的人,在细雨中站立。

  慕伯父和慕伯母没有打伞,雨水顺着他们的脸颊滑落,打湿了头发,打湿了肩膀。慕婉看的心痛。

  人间最痛苦,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。

  只有一米四五高的小萝莉,双手紧紧的拽着夜诺的衣袖。她眼泪流个不停,她心痛父母,也明白父母的痛苦。

  可偏偏,她不敢上前相认。

  自己依然是一丝残魂,自己比父母早死,已然是极大的不孝。现在贸然以十岁时候的模样冒出来,站在父母面前,不要说父母相信不相信。

  他们信了,才是更加痛苦的开始。

  毕竟自己顶着这个躯壳,也最多再活大半个月。半个月后,彻底香消云散的自己,会再一次深深的折磨父母。

  哪个父母不希望女儿长寿?哪个父母,不希望女儿幸福?做儿女的,同样如此。

  道理,温婉的慕婉都懂。

  远远地,哀乐响起。墓园中慕婉的衣冠冢开始落棺材了。沉重的棺材被放入深坑中,慕伯父站在墓前,想要讲些挽词。

  那挽词明明已经写好了,明明已经深深的刻在脑海里。但是慕伯父几次哽咽,始终一句话也说不出口。

  悲默之心大于死。

  独生女意外死亡对两个中年人造成的打击,比想象中更加惨烈。

  “下葬!”慕伯父用宽大的手掌掩着脸,最终什么话也没有多说,接过风水师手中的铲子,率先铲了一点土,埋在棺材上。

  黄土洒落,纷纷扬扬。

  人道是尘归尘土归土,可惜自始至终,慕婉的尸体却无法找到,只残留一件衣裳。

  看着父母悲伤的样子,慕婉再也忍不住了,她想不顾一切的扑上去,告诉父母,自己还没有死,自己还在这里。

  夜诺眼疾手快,一把将她给拽住了。

  看着泪眼惺忪的慕婉,夜诺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:“忍耐一下,我们还有半个月时间。交给我就好了,我总会救你的。”

  感受着夜诺手掌的粗糙触感,很神奇,慕婉的心顿时就平静了下来。

  她不再说话,小小的头依靠在夜诺的腰上。及腰长发在风中飘来飘去,今天的雨,真凉!

  葬礼在继续。慕婉的棺材被彻底埋好,墓碑竖立起来。画了十多天才刻好的墓碑上,慕婉的照片也被刻了上去。

  她盈盈的笑着,眼中有光,那恬静淡然又带着一丝迷糊的脸,和墓园的风景很不搭。

  “原来看着自己下葬,是这种心情。”慕婉苦笑:“真不好受。”

  墓碑上刻着一行字:

  爱女慕婉之墓,享年20岁。

  她是好女儿,也会是一个好妻子。但是她的时间,永远的留在了二十岁。

  慕婉的眼睛在墓碑的字上停留了一下,然后突然道:“放屁,本女子现在明明才十岁。”

  夜诺没幽默细胞,瞪了她一眼后说:“走吧。”

  “去哪儿?”慕婉疑惑。

  “去找你真正的身体。”夜诺叹口气:“只有找到你的身体,我才有办法将你的魂魄,留更长的时间。”

  现在慕婉用的,百变软泥变化而成的十岁外表的躯壳,终究是外物。它就如同一层防护服,再穿半个月,就不能用了。

  虽然人死不能复活,但是夜诺还是想要找到慕婉的尸体。

  找到了尸身,夜诺会将慕婉的魂魄打入尸体中,丢在暗物质博物馆里。根据手札,理论上符以种种咒术,应该能将慕婉的存在,延长更久一些。

  至于有没有复活的可能性,只要保护好魂魄和尸体,或许真的有办法。

  夜诺觉得博物馆中神秘无比的遗物层出不穷,知识也出奇的多。说不定真的有一天,在他打通了博物馆的某一扇房间后,能找到复活慕婉的办法。

  人,总归要有一丝希望。

  万一实现了呢?

  现在能做的,就是保存慕婉的残魂,找到她的尸身。

  夜诺和小萝莉模样的慕婉离开了墓园。

  “阿诺,阿诺,我们现在去哪儿?”女孩嫩声嫩气的问,她仍旧有一些情绪低落。

  “当然是去重城。”夜诺想了想:“那里有长江上最多的打捞公司,你的尸体跳河后,就失踪了。那些打捞公司信息很灵通,说不定知道些什么。”

  “那我们怎么去啊,不会骑这辆车吧?”慕婉看着夜诺骑着的共享单车,不由的捂了捂屁股。坐这车,小屁屁颠簸的痛得很。

  夜诺笑了笑:“谁叫我穷呢。”

  呃,这家伙是真的准备骑自行车去。夜诺当然有自己的打算。第一,春城距离重城只有三百多公司。第二,坐公共交通工具,小萝莉没有身份证,肯定坐不了。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。

  他穷啊,没钱。

  夜诺现在的体力非比常人。就算骑自行车搭一个人,六个小时不到,也能骑三百多公里。今晚就能到重城了。

  “不要不要,我才不要坐单车去重城。”慕婉抱怨道,然后指着自己胶原蛋白爆炸的脸:“我有钱哦,我存了很多钱。我是小富婆一枚,快巴结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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