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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六十章 水下神庙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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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女尸如果真的想要逃到哪里,总会要浮出水面寻找血食,才能继续活下去。只要它咬了人,以重城蛛丝密布的人口,哪有不透风的墙。我肯定能找到蛛丝马迹。

  结果没等多久,那具诡异女尸我没找上来。却找到了另外一具。”

  刘十三瞥了邓浩一眼。

  邓浩干笑了两声,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没吭声。

  夜诺听完刘十三的故事,沉默了片刻。而甲板上的一众人全都一脸震惊,包括慕婉和邓浩。

  “那你是怎么和长江偃师打捞公司的总经理勾搭上的?”夜诺问。

  “他自己来找我的。因为,他被长江十三令诅咒了。”刘十三说:“我作为长江上的巫,还是很有威望的。在重城门徒也不少。其中一个门徒,就带着邓浩找了上来。”

  邓浩一脸死灰,低下了脑袋。

  “他受了什么诅咒?”夜诺看邓浩挺正常的,没看出诅咒在哪儿。

  “长江十三令上,只要是沾了长江水,吸了人命,其中刻着的诅咒,就会浮现,那诅咒,必须要人命来抵。打捞到女尸后,第一个碰到令牌的人,全都会死。

  只不过邓浩的命说好不好,说坏也谈不上坏。

  第一个碰到那具女尸的小伙子,不是正常人,他应该是得了绝症,活不了多久了。所以只抵了半条命的诅咒。而邓浩贪心,看到女尸身上那么大一块黄金,想要偷了去卖钱。结果,剩下的诅咒就应在了他身上。”

  刘十三翻开邓浩的手,他的脖子下方,接近肩膀的地方,赫然出现了一块令牌模样的红色痕迹。

  那痕迹四周有许多条黑线在蔓延,看得人不寒而栗。

  邓浩苦笑:“不错,当时我确实是贪心了。毕竟那令牌,光是黄金就能换上百万。

  但是就算我贪心,也不该死啊。中了诅咒后,我的身体逐渐发生了许多糟糕的情况,这个令牌像个胎记,烙印在皮肤上,不痛,没感觉,但我能感到,自己肯定活不了多久了。”

  “我去医院,医院也没查出所以然来。不过我还算有些人缘,通过中间人找到了巫大人。巫大人将我身上的诅咒封住了,不然我现在,恐怕已经成了一具尸体。”

  刘十三道:“只是暂时封住而已,如果找不到那些个长江十三令放入长江中的人,这诅咒,迟早会爆发。”

  邓浩哪里不知道,但他仍旧打了个冷颤,他可不想死。

  “于是你在邓浩的口中,得知他们公司,也打捞上来了一具女尸,腿上一样绑着长江十三令?”夜诺摸着下巴问。

  “不错。”刘十三道。

  “但是你为什么不将十三令拿走,反而用阴沉木打造成红棺材,把女尸封印在长江偃师打捞公司的停尸房内?还在门上布置了除秽咒,这是想要干什么?”夜诺皱眉,其实他早就已经猜到了刘十三的目的,不过他还需要证实一下。

  “当然是为了抓住凶手。”刘十三说:“当我看到邓浩的公司里的那具女尸竟然和习阳村的那一具不一样时,我才意识到,事情要远远比我想的更加严重。”

  “女尸不止一具,长江十三令不止一个丢入了长江。这就意味着,这件事不是仅仅靠一个人就能干得了的。有什么神秘的组织,在作祟,想要干某种惊天大阴谋。既然他们能将尸体和长江令牌丢入水里,说不定也会来寻找打捞上来的女尸,于是我在停尸房里布了陷阱,又让邓浩安置了摄像头,准备守株待兔。”

  “但是等来等去,我却只等到了你们俩。”

  夜诺仔细一想,顿时明白过来。奶奶的,本以为自己当初在停尸房中做的神不知鬼不觉,没想到自己和慕婉的一举一动,最后都落入了邓浩和刘十三的眼中。

  搞半天,自己俩人,被刘十三误会成了幕后黑手了。

  可还是有许多让夜诺迷惑的地方。

  “你躲在捕捞船上,带着他们想要去哪里?”夜诺问:“那些所谓的长江十三令,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?”

  刘十三回道:“我本来是和邓浩一起,先将你俩抓起来拷问一番后,救了那些潜水员,然后径直回巫山,将这件事禀报大巫们的。但没想到大水冲了龙王庙,夜小兄弟你居然是个除秽师。自家人都不认识自家人了,自古除秽师和巫人,曾经一脉相承。

  你和那些布置长江十三令的人,不是一伙人。”

  说完这句话,刘十三又道:“至于长江十三令究竟能干嘛,我不清楚。或许,只有巫山的大巫们,才知道。”

  夜诺深深的看了他一眼,这老头,明显还有许多事情隐瞒着自己。他冷哼了一声,正准备开口。

  但是老顾一眨不眨的看了一会儿夜诺手中的黄金令牌,突然开口道:“夜兄弟,这黄金令牌是我连着女尸一起打捞上来的。我打捞女尸的时候,虽然也发生了些诡异的事情,可远远没有刘十三这位巫大人碰到的女尸可怕,不然早就回不来了。”

  “不过。当初看到女尸腿上的黄金令牌时,我想起了一件,爷爷曾经跟我讲过的,关于类似的令牌的故事。”老顾抽出一根烟,点燃,抽了几口。

  他的话,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。

  “请讲。”刘十三嘴巴硬,估计是不会透露太多关于十三令的线索的。夜诺正头痛这个,老顾就递来了枕头。这中年汉子,好样的。

  “那件事发生在民国时期,距今大约不足一百年。

  当时长江上有四大苦,挖沙、拉纤、捞尸、采金。

  挖沙、拉纤、捞尸暂且不说。

  采金行当里,那时候最有名的手艺人莫过于胡三太保了。

  他的原名叫做胡太原,家就在重城附近。只是因为深通采金古法,做过几单子大买卖,又加上机辨无双,口若悬河,便聚集了一帮地痞流氓,逐渐变得人多势众,亦匪亦盗的采金门派之一。

  最后,江湖上便尊称他为胡三太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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