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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偶遇渣男贱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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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智欢怕自己再跟这对无耻的夫妻吵下去,会吐血身亡,索性坐下来,闭上了嘴巴。

一旁的文智山早已看呆了眼,天哪,他不过半年没回家,这三嫂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伶牙俐齿了?难道三嫂,是假的三嫂么?

李建兰也是见好就收,便问小叔子,“村子被洪水淹了,咱爹娘和乡亲们是怎么脱险的?”

文智山从呆愣中回神,说起了事情的经过。

原来那一日,文智轩离家不久,文智山也从城里冒雨赶了回来,还告诉家里一个消息,说县令大人已得知石窝村发生水灾,正从县里赶来。

县令大人感觉这场大雨还会接着下几天几夜,所以他要求所有村民马上收拾东西,向高处转移。

村民起先不同意,文智山便一家家去动员、劝说,随后县令也带人赶到了,大家才草草的收拾了家什,搬到了山上。

所幸搬得及时,当晚河水就漫上了稻田冲进了村庄。虽然稻田和财物、房屋等被毁,可好在没有人员伤亡。今日雨停了,文母便让文智欢两兄弟出来碰碰运气,看能不能等到文智轩……

李建兰听完,伤感不已。好在有个好县令,不然着整个村庄的人都没了。

她喃喃的道,“人安全就好,人安全就好。”

文子轩搂了搂她肩膀以示安慰,文智欢却冷冷一笑,也不知他在嘲笑什么。

竹筏靠了岸。

文智轩扶着李建兰上了岸,文智欢却又握着竹篙要把竹筏撑走,便问,“你们还去哪儿?”

文智欢别开脸不搭话,文智山就说,“家里没吃的了,娘让我们到镇上买点米和给爹抓两副药。顺便也帮几个乡亲捎点东西回来。”

文智轩身上的包袱里还包着一张虎皮,兜里也还藏着媳妇给的几锭银子,得知父母暂时安全,也想去一趟城里,便说,“我跟大哥一起去吧,老四你先与你嫂子回山上照顾爹娘。”

文智山说,“三哥,你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吧,我和大哥去就行了。”

李建兰想到的却是更多,眼下已无处安身,家里粮食也颗粒无收,要买的东西更多,于是说,“相公,还是我跟你去吧,我想买点东西。”

文智轩知道媳妇是个有主见的人,想也不想就同意了,“也行。老四,你跟娘说一声,我们去去就回。”

文智山想说什么,张了张嘴,却什么也没说,把一个小布包从怀里掏了出来,“这是娘给的二两银子,三哥,你……你要省着点花。”他可没忘记,三嫂是个贪嘴的,三哥又那么宠她,万一都听她的,胡乱花光了钱……唉,不敢想下去。

文智轩也不解释,点点头接了过去。

“大哥,咱们走吧。”文智山去拽文智欢。后者只是撇撇嘴,嘴角挂着一抹冷笑,半天才慢吞吞地挪动步子。

……

李建兰两夫妻趁着天未黑,急匆匆地往镇上赶。

本来想计划先去一趟钱庄,把那几锭银子换成碎银和铜板,可人家看他俩湿漉漉的又脏又破旧的衣着实在太寒酸,连门都不让进。

夫妻俩只好咬一咬牙,去了成衣铺子。本想买了身新衣裳换了再去,可同样的,成衣铺的人也没给他俩靠近。

最后没辙了,李建兰想起那个有些滑稽的老爷子周智怀来。

然后一路打听,终于找到他的药铺。

此时 药铺里挤满了抓药看病的人,药童和大夫的随从也在里头转来转去,显得很乱。

有人不慎,踩了李建兰一脚,他反而恶人先告状,“特娘的,你眼瞎吗?踩了我脚了!”说罢恶狠狠地推了李建兰一把。

可他却没注意看,李建兰的体积有多大,他自认为很用力一推,却犹如一拳打个棉花上,李建兰稳如泰山,纹丝不动。

李建兰认出来了,眼前这个身穿红色绸缎衣裳的骚包男人,是原主以前的未婚夫司马锐!

然后,她忽地冲他踩上一脚。

司马锐愣了一霎,忽然杀猪般叫了起来。

“哎哟,疼死老子了……是你,死肥猪!”他认真一看,也认出她是自己退了亲的那个李什么兰!

李建兰微眯起双眼,“是你,见异思迁、不忠不孝、不仁不义的死渣男!”

“你……死肥猪,你给我说清楚,谁见异思迁、不忠不孝、不仁不义了?”至于“渣男”是什么,他不懂,便自动略过这个词。

“怎么?见异思迁、不忠不孝、不仁不义这些词你听不懂?那我送你一句话,‘树不要皮,必死无疑,人不要脸,天下无敌!’这是对你所作所为的概括,拿走不谢!”

“你……”

两人是冤家路窄,战争一触即发。

须臾,司马锐忽然笑了,那双桃花眼半眯着将李建兰全身上下扫了个遍,仿佛她是件待价而沽的商品。

嘴里发出“啧啧”之声,“是比以前瘦了些,可这也改变不了你丑笨的事实。这样吧,看在你如此仰慕我的份上,我就勉强收了你,做我夫人的贴身丫鬟吧。改日你减了肥,又正巧我心情好,收了你做通房也不一定,呵呵。”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扇子,自认风流地摇啊摇的。

李建兰惊得说不出话来。

这男人听不懂她话吗?明明自己骂了他,竟然还说仰慕他?他的脑子塞了草吗?让她做丫鬟,还想让她做通房,他特么怎么不上天呢?

司马锐见李建兰呆滞的样子,竟觉得有几分可爱,便把扇子一收,轻轻挑起她的下巴,“怎么?听不懂?你方才那样骂我,就是恨我,心里有我。有多恨就有多爱,所以呢,看在你爱我的份上,小爷我也就大方不与你计较了。你等会儿见了我夫人,可得好好求求她……哎哟!”司马锐突然抱起脚来哀嚎,“你个死肥猪,又踩我脚,哎哟!”

李建兰把脚缩回,笑嘻嘻地道,“司马公子,脑子是个好东西,我希望你有。可明显的,你今日上街忘了带,所以,我奉劝你还是回去找找带了再出来,免得被人骂了还以为是夸,在这儿沾沾自喜!”

本来两人对骂时,就已经围了一圈人看热闹,此时听李建兰一说,顿时个个捧腹大笑。

这时,却从门外挤进一帮人,环绕着一环佩叮当响的少妇,少妇娇滴滴地喊了声,“相公。”便上前挽住了司马锐的胳膊。

众人眼前眼前一亮,好个貌美的妇人!

她洁白如美玉的脸蛋上晕染着淡淡红晕,浓密的黑发挽成妇人发髻,头上戴着漂亮的珠花与发簪,那支漂亮的金步摇在头上一晃一晃的,越发趁得她明眸皓齿,艳丽动人。

李建兰穿越这么久以来,终于见到一位真正的美人了。

这闺蜜李金凤虽是出生在贫穷的村野家庭,却生得美丽异常,一颦一笑,都楚楚动人,真正的人如其名,从山窝窝里飞出了金凤凰。

还有,瞧瞧她的肤色,她的纤纤十指,什么叫“手如柔荑,肤如凝脂”她也终于体会到了。

突然有些小自卑了,怎么办?

身后忽然贴进一具壮硕的胸膛,粗糙的大手还握住了她的。

她抬头一看,自家相公正紧盯着那司马锐,一双黑眸,深不可测,极具威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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